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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白静的亡灵忏悔书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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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萧峰再一次带着人到青华小区还有小区附近,挨家挨户地走访,腿都走软了,但几乎没有再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,和之前的走访结果一样,许多正在上网的人的手机或者电脑同时出现了恐怖直播夜的画面,这必定是网络黑客搞的鬼,他应该是凶手的同伙。

带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,已经是夜里的八点了。推开门,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迎面飞来,萧峰下意识一个侧身闪躲,就让它扑了个空。原来是保姆阿九的那只白毛,它叫星火,此刻正摇着尾巴,喵喵地叫着,仿佛表达自己的不满,尾巴末端的黄斑像一团火在跳跃。

“星火,是你呀,疼不疼?”刚才它扑了个空,摔在地上了,爪子会不会很疼?萧峰蹲下来,伸出手想要抱着它。“过来。”

星火喵了一声,扭了个头,向客厅坐在沙发上的保姆阿九跑去,跳入她的怀中。电视里是芭蕾舞的表演,灯光打在一个女孩身上,整个画面只有她一个人,在忧伤的音乐中跳着,仿佛一只受伤的小天鹅。

“你回来了?”

“嗯,我母亲睡了吗?”萧峰在门侧换上拖鞋,他刚才看见老人家房间开着。

“还没呢,她刚看了一小时的电视,才进屋不久。她说屋里空气不清新,我就打开房门给她透透气,这样对老人家的身体好。”

“阿九,辛苦你了,我母亲自从你来了以后好多了,有说有笑的,像换了个人似的,她夸你很好呢。”

“哪里,拿着你的工资嘛,自然要把人照顾好了。对了,你吃饭了吗?厨房还有些菜,给你留着,我去热一热吧?”阿九按着遥控,换了个台,央视新闻频道,又是中东那边的战乱新闻。

“也行,今天是饿坏了,下午在局里吃盒饭了,没想到现在又饿了。”

“当警察的,天天要忙,保地方太平,不容易啊。我现在给你去热乎饭菜,你坐着等一会儿,不多久就好了。”

阿九放下怀里的星火,起身去厨房。萧峰则进了他母亲的房间,老人家竟然躺在床上带着耳机,他走进一看,竟然还是网易云音乐呢,播放的是一些比较出名的红歌。看见萧峰进来,她摘下耳机和他聊起来。

在明亮的灯光下,萧峰看得见,她的气色明显好了太多,看来凤姨推荐的人没错,照顾老人很有办法。饭菜热好了,萧峰吃了足足两大碗米饭。

阿九抱着星火进去了萧峰母亲的房间,哄老人家睡下后,从外面拉上了门,然后过来关了电视,嘱咐萧峰一会儿的动静小点,别把老人家吵着了。

萧峰点头,阿九就抱着白猫进了自己的房间。为了方面照顾母亲,萧峰就让她直接住家里,这样万一母亲有个紧急情况的话好照应。

洗了个澡后,萧峰回到自己的房间里。像以往的每个夜晚一样,睡觉之前在各大社交网站和软件上发布寻子信息,他到死都不会放弃的!发完后,他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,脚酸痛得厉害。

要是陶婉还在的话,一定会帮他揉一揉了。现在看来只能自己揉了,正捏着小脚肚子,放在床边的智能手机震动了,自动亮屏。不会是有小骏的消息吧?萧峰一把抓起手机,是QQ邮件,发送人是——白静!

邮件的主题是“亡灵忏悔书”。

亡灵?

又是亡灵!萧峰想起了那个来自亡灵国度的快递,正是里面的照片夺去了陶婉本就不堪悲痛的生命。

萧峰拿手机的手颤抖着,还是打开了邮件。邮件的正文很短,只有短短的一句话——想得到答案吗?那就打开我的忏悔书吧!

邮件里有附件,是个WORD文档,命名为“忏悔书”。

萧峰把文档下载,打开了——

我有罪。

我叫白静,生于1994年月5日,死于017年月1号。以下是我这短暂一生的些许记录,全都是罪,由此可见我是个什么样的人,完全不同于别人眼中的我。

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就是,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杀了一只猫。

我现在还记得它的样子,浑身黑色的毛十分光亮,摸起来那么柔滑,它的眼睛就像黑宝石,多么漂亮。它是我的宠物,是奶奶从邻居下抱回来的。那时候它还是小小的猫仔,太可爱了。我养了它两年,看着它慢慢变大,成为我的好朋友,有什么话我都会跟它说,它仿佛听懂了一样,每次我一哭它就会爬进我的怀里,使劲地蹭着我的胸口,我知道它是在安慰我,多么贴心的小宝贝呀。

可是我为什么还会杀了它呢?

那时我刚买了一个八百元的手办,放在书桌上。这是我的宝贝,我都特意嘱咐奶奶和姐姐,千万不能动,一定要注意。没想到防得住人,防不住那只该死的黑猫,哦对了它的名字叫做小黑。

我在书桌上学习,手办就放在前面。正做着数学题,小黑就跳上了桌面,它竟然一巴掌把我的手办拍飞起来。,还没反应过来,手办就砸在地上了,砸断了一只手臂,这家伙还没停,跳下来各种咬,简直跟疯了一样,破坏完了还像没事人跑到我床上睡觉去了,睡得可香了。

我很生气,当时就找来绳子,打了个活套,趁它在床上熟睡,慢慢把活套套在它的脖子上。用力猛地一拉,活套收紧,勒住它的脖子,它醒来了,在空中挣扎着,用惊慌的眼神看着我,我想应该是求我放了它。

可当时我的脑袋里只有三个字——

杀了它!杀了它......杀了它!

我就这样提着绳子,绳子的下端勒住它的脖子,想依靠重力弄死它。没想到它没那么容易死,还挣扎着,眼睛里似乎变成了仇恨。我更气了,打破我的手办你还敢这样看着我?!我紧抓着绳子,在手掌上缠了几圈,然后把它甩在墙上,砸出了一滩红色的血液。血液使我更加亢奋,接下来我不断将它甩向地板,甩向墙壁。

它的挣扎不再有力气,原本黑色透滑光亮的毛发上面沾满了血液,粘成一撮撮的,丑死了,从来没见过这么丑陋的东西。它的四肢扔在微微颤抖,你不是摔断了我手办的臂膀吗?我也要你手断脚断!我走出房间,奶奶和姐姐都不在家,就从厨房里挑了一把操刀,一刀一刀我将它的四肢砍了下来,血液喷溅在我的脸上,有几滴进入我的眼睛里,热热的。

我有点累,坐在地上喘着气,看着鲜血淋淋的它一动不动,它睁大的眼睛好像在看着我。这时候我的气也消了一大半,看着这一幕有些害怕起来,真的,它在看着我,我感觉后面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,爪子似乎已经按在了我的后背,冰凉冰凉的。我把沾了血迹的衣服脱了下来,就像给死人盖上白布一样,完全地将它盖住,盖住了那双睁大的可怕的眼睛。

看着房间里各处的血迹,我想,得收拾一下了,不然奶奶和姐姐回来了怎么办?我先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,然后在厨房里找来了一个足够大的黑色塑料袋。这种塑料袋现在很少见了,不环保。那是奶奶在一些小店或者菜市场里买东西的时候免费送的。

我把它的四肢和身子装在塑料袋里面,再把地上沾着血迹的衣服也扔了进去,系好袋口后放进我的床底。再把垂下来的床单再往下拉一拉,这样就没人看见了。

真像是杀人分尸,然后藏尸。我就像一个凶手一样,从客厅的卫生间里提来一桶水,用旧的衣服当抹布,将地上的血迹处理干净。我家的墙壁从地面开始,贴了将近两米的白色瓷砖,上面的血迹不难处理。

终于好了,我看着恢复原样的卧室,心里竟有一丝高兴,完全没有一丝罪恶感。我把桶里的红色血水提到卫生间,倒进了马桶里面,冲了下去。这下干净了,什么也没有。

最后我把浸红的旧衣服拧干水,拿回卧室也放进了那个装着死猫的黑色塑料袋里。姐姐和奶奶回来了,她们去买菜了,我像没发生什么事一样,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,看着当年流行的武侠剧。

吃过奶奶煮的晚饭后,我在卧室里写作业。直到确认奶奶和姐姐关起门睡觉后,我兜里揣着钥匙,提着装填慢慢的黑色塑料袋,轻手轻脚穿过客厅。

终于顺利出来了,我关上了门,用钥匙锁好免得小偷进入。我家住这栋楼的七层,十一点了,走廊上没人。我鬼鬼祟祟进了电梯,在里面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,又不是杀人,不就是一只猫么?要是碰着人,人家问那么晚了去哪里,我就说去扔个垃圾,垃圾放太久了,发臭。

没想到,还真是碰上人。一个四五十的老阿姨,不过我不认识她,她也不认识我。她是在五楼上的电梯,进来后看了我一眼,看着我手中鼓囊的黑色塑料袋好几秒。我正担心着,没想到她背对着我,什么也没说。

是啊,陌生人哪里会管你?我更加冷静了,下了电梯就直奔小区的垃圾站,那里用墙围起来,占地面积大概有五六十平米,摆放着好多个大号垃圾桶,每天都有人开车过来将这些垃圾运走。

我把黑色塑料袋扔进最里面的垃圾桶,不由得哼起了歌。再见吧,死猫。

过后的那几天,奶奶和姐姐总是问起我:“你的小黑呢?好几天都没见了。”

我说起慌来,连我自己都相信:“不知道跑去哪里了,找也找不到,一定是被哪个人给抱走了,不会被人煮了吃掉吧?”这时候,哭还是很必要的,她们毫不犹豫就相信了我。就算她们知道了真相,也不会把我怎么样,毕竟我是人,而它?只不过是一只猫而已。

奶奶见我“伤心”地哭了,说要去邻居家再给我抱来一只猫仔。我拒绝了,我再也没有办法喜欢上猫了。但我也不能直接说,我流着虚假的泪水说:“我只喜欢小黑,不想要其他的猫仔。”

后来,我再没养过猫。每次看见猫的时候,心里总是生出愤怒和恐惧,恐惧起码占了三分之二。如果猫看着我的时候,更是会产生它是小黑的错觉。

第二件事就是,我抢走了姐姐喜欢的人。

这是高二的事了。

那天姐姐像往常一样,放学了还不回来。我和奶奶到超市买菜和置办一些家用小商品,回来的时候,首先看见有一个从没见过的小女孩坐在左边的沙发上看电视,我以为是进了小偷,赶紧上前去。

发现姐姐所坐的那一张大沙发上,趴着一个穿着深灰色套头毛衣的男生,翘起一只脚,她在用绷带给他包扎小腿处的伤口,我从来没见过姐姐和任何一个男生如此亲密接触过。奶奶从小在小镇上长大,思想太保守,可能是姐姐从小成绩好,性格很乖,和我不一样,是那种不用管也能健康成长的孩子,所以她也不多说,不过还是阴着脸走开了。

我问姐姐:“他是你男朋友吗?”

姐姐羞红了脸:“别乱说。”从她的表现来看,我百分百确定,她喜欢那个男生,不过当时还没有成为男女朋友。

这时我的话引起了那个男生的注意,他转过头来。那一刻,我竟然喜欢上他了。那是一张秀美又不缺英气的脸,修长剑眉下是一双幽暗深邃的眼睛,仿佛瞳孔生出了旋涡,把我卷了进去,无法自拔。

在那一霎那,我看呆了,心里觉得他有一种气质,仿佛与这个现代化的世界格格不入,与我在学校里面见到过的那些男生不一样,从来没有人能够给我这样的感觉。也许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吧?是的,我喜欢他,我喜欢他英气的眉毛、深邃的眼睛、高挺的鼻梁以及......那两片薄唇,真想轻轻地吻上去,用行动告诉他,我喜欢你。

他和我对视了不到几秒就低下头了,应该是害羞了。

姐姐包扎完后,留了他的手机号,让他每天都过来。接下来的**天,他真的天天来我家,乖乖地让我姐姐给他的伤口消毒,包扎。每一次,我都故意坐在客厅里,时不时看着他们,吃着姐姐的醋,多么希望自己就是姐姐,那样就可以跟他说上一句话了,还有肢体上的接触。

最让我心急如焚的是,他好像喜欢上我的姐姐了,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看得出来。记得那一天,双氧水用完后姐姐将空瓶子随手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,然后给他包扎,却发现没把剪刀拿过来,就去她屋里找去了。

我看见,他竟然把手伸进了垃圾桶。这是要干什么?没想到他将姐姐刚扔掉的双氧水空瓶子捡了出来,当成个宝贝一样揣进了裤兜里。后来他伤好再过来的时候,我看见他胸前挂着那个双氧水空瓶子,他在瓶颈处打洞,用细细的红绳穿过,把它当成饰品戴着。

他们走的越来越近,别问我为什么知道。因为每当他们约会的时候,我就像变态的尾随着一样。是的,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,也许,大概,爱会让人失去方向,我分不清对错,也不想分清对错。我喜欢他,就要得到他,这是我那时候心里的想法。这种想法就像熊熊烈火在我的心里燃烧,蔓延到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,不知道最后我会不会变成一把灰烬,风一吹,便尘归尘,土归土。

在一个夜晚,我跟着他们走上了市中心的那座天桥。这里霓虹灯闪烁,架空的桥下面是十字车道,车灯流转不息,像天空中的流星雨。桥的上面有各种小摊,谈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,打个铺盖摆个盆乞讨的人说着可怜可怜,有一两个过分的还在铺盖前写着苦情的语句,过道上虽人来人往,但已经对这种职业乞丐习以为常,不能再让自己善心泛滥。

天桥的每一个夜晚都是这样热闹,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。此刻,如果从足够高的天空往下看,拥挤的人群是像在灯光下行走的蚂蚁。

在这热闹的环境中,从小贪玩的话差一点就忘了自己的目的。好在姐姐和宁臣没有走太远,我躲在人群中偷偷看着他们,就像一个死变态一样。是的,为了他,我简直做了许多从来没有做过的猥琐事情,就比如跟踪。

他们两个走近铁栏杆,有说有笑,好不开心,而我呢,吃了一缸醋。过了个十分钟吧,夜空中传来一声巨响,仰头看,美丽的烟花在漆黑夜空中绽放,一个两个......不知道谁家女儿嫁了人谁家儿子娶了妻,也可能是中大奖,烟花放个不停。许多对情绪仰头看着,情不自禁就牵起对方的手,有的更是旁若无人热吻起来。

完事了。

果然,我看到,他的手,慢慢的地,似乎一厘米一厘米移动,终于还是牵上了姐姐的手,姐姐看了一眼他,然后就低下了头,样子娇羞的很,当时一定是红了脸。最后,他们十指相扣,直到烟花不再升空绽放,才离开了天桥。

我心酸到流泪,却也还是坚持跟上去,他们仍然十指相扣,在繁华的街上行走。他给姐姐买了好多零食,还有一大杯饮料,全都自己拿着,要吃的时候就为她。姐姐高兴得像个孩子,有时头贴着他的手臂,有时还转圈圈,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她。这说明他有着独特的魅力,才能让姐姐换了个人,我果然没有看错。

他们后来还去了“白马之眼”。白马之眼是一个巨大的彩灯摩天轮,坐落于白马湾,总高68米,配有6个全透视无敌海景观览轿箱,能将60度海景尽收眼底。虽然是晚上,海景是一片黑暗,但他们还是买票上去了,我也上去了,坐在两人的隔壁轿厢,看着两人说说笑笑,自己吃着狗粮。

那个晚上,我先于姐姐回到了家,奶奶在客厅等着,骂了我几句,大概意思就是女孩子怎么可以玩到这么晚才回来。本来在外面看见他们在一起心情就很失落,回来还要骂我,我受不了,就哭着走开了。

奶奶在我进门之前问我:“你姐姐没跟你一块吗?”

然后她摇头,叹气说:“她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......”

姐姐成绩一直很好,又爱读书,家里人一直不用说她,觉得她不用管,很让人放心,考个好大学是没问题的,但是爸妈的对她的要求更高,希望她能考进外地的名牌大学读书。如果让爸妈知道,她现在谈恋爱了,还在晚上的时候出去玩,后果是不可想象的。

记得在初中的时候,有一次我妈不小心看见某个男生给她发的表白短信,以为他们已经开始交往,爸妈两人黑着脸组队教育起来。说得姐姐都哭了起来,但也没有什么用,爸妈并没有心软,给那个男生打去了电话,说不要来纠缠我女儿了。可以想象电话那头的情景是多么好笑,男生以为自己的表白有了好的结果,没想到接起来的是我爸妈,两人轮流说:“以后不许再纠缠我女儿,不然我们就去找你爸妈,谈论谈论你现在可不可以恋爱的问题。”

爸妈从此让奶奶好好看着姐姐和我,都不准许我们在没高中毕业之前谈恋爱。要是有情况,奶奶就得及时向远在广州做生意的他们汇报,有必要的话两人就会赶回来。这些是我不小心听见的,从那以后我就很少跟学校里的男生接触,免得跟落得跟姐姐一样下场,她每个月的零花钱才一百,而我少的时候三四百,多的时候七八百。吃住都在家里,我的零花钱够够的,爱买什么就买什么。

想到这,我就心生一计,看了看大门,姐姐不在,就打小报告说:“奶,你还记得之前姐姐带回来的那个男生不?”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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