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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章 离梦杳如关塞长(终章上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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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哲当初,好歹与默沙龙一起,将队伍从灵州带回了长安。彼时你陷于凉州吐蕃人手里,是他在街西,一家一家地去送朝廷给阵亡唐军的抚恤。如今圣主丹凤含元殿赐宴,你真不应该落下他。”

四更天,屋外还万籁俱寂,屋中昏黄的灯影中,若昭一边给丈夫梳髻,一边低声劝道。

“不带他去是为他好。你也在城中住了有一阵,难道看不出来,默沙龙与他不谐。默沙龙这突厥崽子,自他的使者祖宗那里,承袭了花言巧语的本事,从前在咸阳,就将普王哄得团团转。文哲呢,偏生又不会来事,一张臭脸,倒好像比圣主架子还大上三分去。”

皇甫珩站起身,将自己的贴胸背甲套上。

他低头看着帮自己系甲的妻子,继续道:“带上文哲,默沙龙定晓得是你吹的枕头风。突厥崽子比狼还狠,寻个机会刁钻地咬上文哲一口,文哲在圣主和普王跟前,就再无出头之日了。区区奉天行营神策军算什么,待我从普王手里接了河东军,偌大河东又不只是太原一城,我自会再挑个中州让文哲领了,他的前程,难道会比不过李晟手下那邢君牙?你呐,看书写字是比我强,可你一个妇人,哪里懂朝中军中这些弯弯绕,莫瞎出主意了。”

“怪不得,城外劳军,你也未喊他去。”

“他滴酒不沾,去了也是扫兴。”

皇甫珩似乎已不愿多谈,却趁着重甲尚未上身之际,一把搂住妻子。

他的手指从她耳后的发根处穿入,捧着她的脑袋,目光灼灼地盯着她:“少想些不相干的人,安心在奉天等着,过得几日,就见到讱儿了。”

若昭应了一声,又道:“我想去城上,看着你东行。”

“军防之镇,女人不能上城墙。”

皇甫珩抚顺了肩盔,终于出门往外院去。

他回过头,深深看了一眼若昭。

昨日他彻夜难眠。

对于将要到来的惊心动魄又一战定乾坤的场景,他紧张又憧憬。然而此刻,极为短暂的瞬间,他看着妻子倚门望向自己的神情,仍是好像不必千言万语、自能讨了他的一颗心去似的,他脑中那些纷杂而犀利的碎片骤然落了一地,不再成为他神思所寄。

唯剩鲜明的庆幸。

庆幸当初只在一件事上违逆了李谊——休妻。

葫芦河谷的伏击,令皇甫珩完全确认了李谊这个主人的脾性。倘使自己驱逐了若昭,而不是死死地将她扣在身边,她怕早已由李谊派人处置了。

如此辗转真情,等大事终成之后,再慢慢向她倾诉吧。

这个妇人,身在福中不知福。他皇甫珩,不但能追随枭雄摧枯拉朽,还懂得视她如命,这世间,她哪里还去找第二个这样的男子托付终身!

……

何文哲背着双手,站在略显空旷的校场上。

神策精锐,不论骑卒步卒,穿过奉天主城门,纵马远去,留下的蹄音似乎还在耳畔回想。

有留在城内的军士经过,瞄到神色落寞的何文哲,忙上前作揖见礼。

何副将虽然在军中失宠有一阵了,但听闻成了皇甫大夫的半个管家,奉天城里那些精明又势利的成员,反倒对何文哲,在面上更为敬重了些。

包括从城外恭送神策军东行的奉天城县令。

自古名将如美人,不许人间见白头。眼前这胡人上将,头发还黑油油的,却成了闲棋,瞧他那整日沉着脸,恐怕心里头比红颜未老恩先断的美人还上火。

帝国九成以上的县令都是人精。

起码自认为是人精,最擅于灭火。

县令谄媚道:“大夫去了长安,何将军便是一城之主,有何示下,尽管吩咐下官去办。”

何文哲淡淡道:“县令客气了,文哲不懂旁的,只知军防之事。蕃子若真的突然来袭,我也定如盐州杜刺史般,誓守城阙。”

县令闻言,决定将自己的马屁升华一下:“嗳,何将军青年英武,一看就是我大唐猛将之姿。那杜刺史听说是朔方军出身,瞧着却瘦小伶仃,不似那些高大的北地边军。”

何文哲原本谈兴寥寥,忽然之间浓眉一拧,一句“你说什么”差点脱口而出。

须臾,他瞥了县令一眼:“不可以貌取人。”

仍是毫无热络之意的口气。

县令讪讪告辞。

何文哲伫立凝思,疑云更浓,却不知说与谁知。举目四顾,皆是事不关己的面孔。

杜刺史,杜光彦,贞元元年神策军远戍盐州,再是拒于人际应酬的何文哲,也明明记得,杜刺史身高体胖,却乐于在皇甫珩帐下饮酒时,与默沙龙一起跳胡旋舞,笨拙的模样引来一帐将官哄堂大笑。

恰此时,身后传来一声轻唤:“何将军,夫人有请。”

是婢女桃叶,跑得气喘吁吁。

见到何文哲,宋若昭开门见山:“你今日上城了吗?和大夫同行的,确实还有普王与安西军?”

何文哲点头:“梁山下已无驻军,大夫和儿郎们的前面,东南方向,亦有蹄尘绵延,想来,就是普王与安西军吧?”

“文哲,那不是安西军。”

“夫人说什么?”

“文哲,普王和大夫,要兵变。”

若昭盯着何文哲。

这是最后一个希望了。

如果文哲实际上也是普王的棋子……那她,也只有与那几个或近或远的伙伴,认命。

但即使最坏的结果出现,她仍坚定地认为,自己不会后悔。她在煎熬后决定了自己的立场,又在决定了立场后越发煎熬。她能经受住如此反反复复地折磨,而没有神志堕毁,乃因为,她深信自己没有错。

世界的.asxs.是荒凉,但终点不应该是无情的丛林。天生蒸民,有物有则。仁义礼智,恻隐之心乃四性之首。

为了登临权力巅峰而不择手段、作恶多端、再也没有最后一丝恻隐之心的人,谈什么枭雄英雄,谈什么激情热血。那就是一个恶魔,他的成功,毫无悬念地会带来贤良受诛、国难愈烈的局面。

为人女,为人徒,为人友,为人母,她宋若昭固然力若蝼蚁,也不愿自己的父亲、师长、挚友、幼子,即使保得一命,却是苟活在这样的世道里。

这是她朴素而执着的想法。

这种想法,令她挣扎到哪一步算哪一步,也支撑着她在痛苦里,一步步地背叛着仍与自己有夫妻之实的皇甫珩。

她试图将丈夫从魔鬼的招徕中拉回来,却终究徒劳。当丈夫对于亲子被质于普王势力下的局面不以为意时,他的灵魂已经是李谊的囊中之物。

在与何文哲对视的焦灼的片刻间,宋若昭甚至想到,倘若何文哲突然撕下伪装,那或许是老天对于她背叛丈夫的惩罚?

她看到何文哲瞪圆了的灰蓝色眼睛里,逐渐呈现出一言难尽的迷蒙神色。

那是从难以置信到似有所悟,再到失望以极的过程。

但,不论怎样变幻不定,自始至终,何文哲的眼睛里,都没有露出过一丝杀意。

“夫人,安西军不是安西军,杜刺史也不是杜刺史。”

何文哲说了县令那蹊跷的描述,继而佝偻了背脊,又举手抱着脑袋,恹恹无措,仿佛一条信念受到打击的猎犬。

“怎会这样,大夫为何要谋反,他那般有本事,圣主并不曾亏待我神策军……”

“文哲!”宋若昭颤声打断他,“来得及,去长安报讯。大军不如单骑快,何况大军入城还有各样礼数,吉日亦不是这两日。”

何文哲抬起头:“夫人,我进长安后去找哪位上臣?”

“你不能出城,太惹眼,”若昭道,“让玄武去,你我只能信他。”

……

中原人对“天”字有着无上崇拜。

前朝追风逸尘的神骏良驹,被称作天马。本朝征服四夷的年轻帝君,被称作天可汗。

而大唐的都城长安,这无边繁华之城的中轴线朱雀大街,被称作“天街”。

表面上浩大壮阔的长安城,其实与帝国的其他州城没有什么分别,皆用“坊”对子民进行极为封闭的管理。这个朝代,和后世的许多朝代亦没有什么分别,子民是没有纯正的公共政治生活的。

只有被动地接受王朝统治者利用“宣示”功能制造的政治效应。未受过真正启蒙的子民,倒越来越乐于参与这种猪栏模式的围观活动,毕竟,虽然人长有脑子,严肃地思考、周密地表达,却也挺累人的。

而朱雀大街这条天街,无疑是宣示、甚至炫示的最佳场所。

这条街上,天子恭迎经像、使者组队觐见、官府出面祈雨、商胡络绎而来,以及死囚犯掉脑袋前被押着游街、以儆效尤的,藩镇军队降了又叛、叛了又降后入京表忠心的,甚至亲王聘妃、公主出降之日遮拥主道、歌舞喧哗的……草民能想到的所有大场面的热闹,几乎都能在朱雀大街上看个痛快。

今朝这个吉日,又比上述的热闹,更好看一些。

献俘,阅兵。

还有何事,能比上头两件,更刺激个性尚武、国运又见衰的唐人吗?

今年重阳不登高,登高只登大树梢。

日头将将完全从东方的浓云中挣脱出来、往东南方向冉冉攀升,朱雀大街两边的粗壮树木上,竟然已陆陆续续有身强力壮者爬了上去。

他们一旦在树上坐稳了,就悠哉游哉地,以隔岸观火的姿态,欣赏眼皮底下那些没有猴儿本事的长安男女,正为争夺街边头排位置而争吵。

“嘘,嘘,挥旗了,击鼓了,来了来了,南边好多人马进来了……”

直到遥远的明德门传来一阵接一阵低沉如闷雷的鼓声,草民间的争执才应声而息。大家身上留的都是长安人的血,何必耽误彼此在今日看一场长安城的大戏。

五品郡夫人王氏,今日也是寅时就起身梳妆打扮。

当然,她出现在朱雀大街边时,因为拥有京兆尹特设给达官贵人家眷的专席,而不必狼狈地混在挤挤挨挨的百姓人群中,以免有失体面。

这并非需要戴五钗冠、穿翟衣的场合,不过纷纷投向王氏、羡慕她养了个有出息的儿子的目光,足以比过任何一件礼服的荣光。

贵妇们打交道时,直接恭维对方家中阿郎的因公受勋或者升官换袍,似乎不太高级,略显急吼吼的市井气。

故而,她们都将话题集中与跟着祖母出来的皇甫家小郎君身上。

“老夫人好福气,孙儿生得乳虎一般,一看就出自将门。”

“瞧那一对神采飞扬的凤眼,和皇甫大夫一模一样,真是一等一的相貌。往后,只怕满长安的秀雅金闺,都想做老夫人您的孙媳呐。”

王氏回过身,从郭媪手中接过讱儿,自谦地应酬着:“吾等寻常武人之家,哪里敢高攀公卿学士们。况且好男儿,先立业后成家,吾家小儿一副身板倒长得结实,与他阿爷一样,将来入了神策军,能为圣主执戈卫戍,最是大造化。”

众人纷纷称是,又殷殷问起皇甫家的渊源,自然知趣地避开了罪臣二字,而是大谈特谈这户门庭算得从河西陇右传到了安西四镇,今日当家的后辈能与二代三代安西军一同驰过朱雀大街,去到大明宫领受圣恩,当真是令人感慨天道之妙、轮回之缘。

皇甫家的管事,赵翁,在老少女子们叽叽喳喳的聒噪中,如所有精干又识分寸的老奴般,垂袖立于王氏身后恰当的距离内。

当维持秩序的武侯们经过时,他才会趁着喧闹抬起头来,望向不远处的大树。

戴着宽檐皮帽、蓄着络腮胡子的两个人,亦坐在树腰处,看着他。

……

“殿下放心,万事俱备,只欠东风。因后日阅兵之际还要演安西、神策二军进止之节,含元殿前须留出横跨三百步,届时南衙左右金吾卫均要将地方让出来。禁卫之责,由王希迁领北司右神策军职守。左库大盈里,王内侍陆续将刀戈藏了,吾王府中的一千甲士,这几日正以田猎习射之名驻于北郊,明日夜间从北苑与王内侍会合,后日自九仙门入禁宫后,即可直接杀向第二道宫墙。”

普王李谊,在鼓声中由朝廷的主礼官迎入明德门后,行走于朱雀大街中央时,一直在想着家奴王增禀报的这段话。

街道两旁的欢呼喧沸,以及那些仰望天神似的目光,他浑然不觉。

都是些蝼蚁草芥,一生为奴的生命,与他的大事有何关系。

他只需确认,东北方向的禁宫之中,自己的合作者与属下,正准备迎接他与身后的神策军和安西军,就可以了。

真的神策军,假的安西军。

唔,想来竟有些神奇。延光公主当年主谋,联合李适进谗,害死了他李谊的父亲郑王,今日他李谊便用延光公主多年私养的兵力,血洗含元殿。

李谊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近四千人的精锐。与皇甫珩并辔而行,穿着杜刺史的朝服的骑将,再过片刻,便要恢复他薛都尉的身份,为自己的女主人复仇。

但他哪里知道,女主人延光殒命的真正原因呢!

想到这里,李谊觉得强烈的自我肯定,如熊熊火焰,烧掉了他最后一丝被逼到胸腔角落里的怯意。

透过兜鍪的遮面,李谊望向朱雀大街尽头的旧皇城。

当年高祖李渊进攻皇城时,遭到隋军的拼死抵抗,二十万唐军付出惨重的代价,才攻入皇城城墙。而今日,他李谊只带着四千兵力,并百来个薛都尉从河西募来、假扮俘虏的吐蕃人,就能堂而皇之地以帝国凯旋之师的名义,进入东北角那座城墙更为坚固的大明宫,与埋伏的兵力形成南北夹击,令李适和太子无处可逃。

这,就是他李谊用对的人,使对的本事。

队伍将要走完朱雀大街、接近承天门大街时,李谊忽然有兴致仔细瞧瞧两边看热闹的人了。

在开化坊前,他隐约能看清一片绫罗绮色。他知道,那是有品阶的官眷聚集之处。

皇甫珩的母亲,那位虚荣又谈不上有何坏心的郡夫人,一定也在其间,正翘首以待,希望努力看清儿子的威风神气吧。

虽然隔着一百多步的距离,队伍又迅速地通过,便是个灯楼,也未必能看分明。

很快,人马转上了东边的春明门大街,又折向正北方,终于进入了丹凤门大街。

(明日完成终章的下半部分,谢谢大家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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